“请大家在领款手续上签字,签字后即可领取支票。”12月18日,在“暖冬执行”涉民生、小标的专项执行行动开展期间,新城区人民法院为新城区某村9户村民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37万余元。
据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,几年前,新城区某村委会与该村村民签订《农村土地流转差额补偿协议》,约定土地补偿费数额等事项。后该村委会尚欠部分补偿费一直未给付,该村9户村民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并依据生效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。并通过线上、线下方式查控被执行人财产,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,与被执行人沟通,详细阐明利害关系,督促其主动履行。被执行人表示资金周转困难,已经在努力筹措,但暂无可供执行财产,案件执行陷入僵局。
为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,新城区人民法院以“暖冬执行”涉民生、小标的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,执行干警前往该村与村委会负责人面谈。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,其被法院冻结的账户中近期将有一笔款项入账,可用于执行,希望法院向申请执行的村民说明情况。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,村民表示愿意相信被执行人,等候领取案款。进入12月份以后,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如期汇入款项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款项扣划至法院,并联系村民到场领取。
在12月18日的案款发放现场,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与9户村民当场确认债权数额和受偿金额,严格按照“一案一账户”要求,逐一核对村民信息和案款台账信息并发放支票,确保全过程透明、公开、高效、准确。
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:(0471)12388-2 网上举报:neimeng.12388.gov.cn 邮编:010010 接诉即办(投诉热线):0471-12345
收藏成功,可以进入"用户中心"进行查看!
“请大家在领款手续上签字,签字后即可领取支票。”12月18日,在“暖冬执行”涉民生、小标的专项执行行动开展期间,新城区人民法院为新城区某村9户村民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37万余元。
据新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,几年前,新城区某村委会与该村村民签订《农村土地流转差额补偿协议》,约定土地补偿费数额等事项。后该村委会尚欠部分补偿费一直未给付,该村9户村民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并依据生效裁判文书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。并通过线上、线下方式查控被执行人财产,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,与被执行人沟通,详细阐明利害关系,督促其主动履行。被执行人表示资金周转困难,已经在努力筹措,但暂无可供执行财产,案件执行陷入僵局。
为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,新城区人民法院以“暖冬执行”涉民生、小标的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,执行干警前往该村与村委会负责人面谈。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,其被法院冻结的账户中近期将有一笔款项入账,可用于执行,希望法院向申请执行的村民说明情况。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,村民表示愿意相信被执行人,等候领取案款。进入12月份以后,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如期汇入款项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款项扣划至法院,并联系村民到场领取。
在12月18日的案款发放现场,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与9户村民当场确认债权数额和受偿金额,严格按照“一案一账户”要求,逐一核对村民信息和案款台账信息并发放支票,确保全过程透明、公开、高效、准确。
(Mac用户使用Command+S保存)
是否“确认”跳转到登录页?